被告姓名:蘇舜晨

性別:女
戀愛狀況:單身(A0 )
出生日期:08/03/1999
年齡:21
職業:大學學生
性格:迷信、有點公主病、有虛榮感、實際主義
觸及條例:《防止A0條例》

補充資料:
•風水師預計她會有兩段正緣,分別於20多歲及30多歲的時候遇上。
•她也指30歲那位會比較愛自己,自己也比較喜歡。
•對物質有一定需求
•自認條件不錯

⋯⋯⋯

控方

迷信令要求過高,難以遇上合適對象。

被告因迷信而對另一半有不合理的要求,例如對方不能是獅子座的。(證物編號D01)且又要符合一連串的要求,所以難以遇上合適對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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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求過高有問題?

從另一角度而言,當事人提出的要求是她了解自己需要的表現,亦是她對生活的要求。她不希望委屈自己,並相信命運中的Mr. Right終會出現。

對另一半的要求
是當事人了解自己需要的表現

辯方

辯方

對另一半的要求
是當事人了解自己需要的表現

從另一角度而言,當事人提出的要求是她了解自己需要的表現,亦是她對生活的要求。她不希望委屈自己,並相信命運中的Mr. Right終會出現。

⋯⋯⋯

控方

迷信令要求過高,難以遇上合適對象。

被告因迷信而對另一半有不合理的要求,例如對方不能是獅子座的。(證物編號D01)且又要符合一連串的要求,所以難以遇上合適對象。

辯方

迷信令要求過高,難以遇上合適對象。

被告因迷信而對另一半有不合理的要求,例如對方不能是獅子座的。(證物編號D01)且又要符合一連串的要求,所以難以遇上合適對象。

迷信是沒自信的表現?

控方

被告相信沒有科學實證的超自然力量多於自己的能力和條件,是被告缺乏自信的表現。

既然被告如此相信命理,終會遇到Mr. Right,為何她仍要不斷求神?(證物編號D03) 不就是她不自信的表現嗎? 所以需要透過超自然力量求得伴侶。

辯方

當事人求神只是希望得到一些警言,助其戀情發展。

當事人求神只求安心,只希望再三確認對方的存在,而且當事人家中每年都有見風水師的傳統,求神不過是長期習慣,並非不自信的表現,只是希望得到一些愛情警言。

蘇舜晨自白

由細到大,阿爸阿媽年年都帶我去見風水師,話過我冇咩桃花運,得家庭運,所以雖然都會期許啲浪漫嘅愛情,但自己應該唔會太愛一個人。去到阿爸阿媽離婚,阿媽成日希望我嫁有錢人,又叫我唔好相信男人,所以我都會覺得就算去到結婚,女仔要經濟獨立,同埋要管住男仔啲錢先有安全感。命運嘅嘢冇話可以完全控制得到,好多時候都係求個心安或者當做警示,其實我唔係真係放咗好多金錢時間落去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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